福州“三侨生”身份认定可提前申办 到户籍所在地侨办申请预审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10-14 分类:
福建福州市侨办近日透露,即日起,“三侨生”高考考生可提前前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侨办申请办理华侨、归侨或侨眷身份认定。

【侨报网讯】福建福州市侨办近日透露,即日起,“三侨生”高考考生可提前前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侨办申请办理华侨、归侨或侨眷身份认定;“三侨生”中考考生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侨办申请预审。待“三侨生”中高考身份证明工作启动,便可马上办理“三侨生”升学照顾身份证明书。

2018年6月9日下午,大批考生从南京一处高考考点内轻松走出。当日,随着江苏等地2018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结束,中国高考落下帷幕。(中新社/资料图)

福州新闻网20日报道,“三侨生”,是指考生本人是归侨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中国的子女。福州市侨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每年“三侨生”升学照顾身份证明书办理时间只能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通常在4月份,不超过10天),个别考生因为身份认定材料不齐全,导致失去加分机会。

为了解决该问题,福州市侨办将身份认定工作分流到平时。考生可工作日前往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侨办,办理华侨、归侨、侨眷身份证明。待规定时间一到,申请人提交预审相关证明,随附考生户口簿与父母关系证明即可迅速办理。

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如何报考中国内地高校?

“三侨生”享受升学照顾

中新社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三侨生”是指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考生本人为归侨,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三侨生”报考各类学校时享受一定的升学照顾。

根据规定,“三侨生”报考大专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统考成绩达到当地规定的分数线的,可照顾录取。报考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的,统考总分略低于当地规定分数线的,可根据情况照顾录取。此外,高考未被录取的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如愿继续报考,可留原校补习一年。

2014年12月印发的《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指出,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将继续享受高考加分。

据统计,在侨乡广东和广西,2018年以“三侨生”身份参加高考的人数分别为522人和419人,数量较往年上升。而“三侨生”证明办理时间各地不尽相同,以广东为例,2018年“三侨生”证明书的办理受理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至9月30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外事侨务局)、顺德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局是受理和核发“三侨生”证明书的单位。

华侨生可参加“全国联招”

根据国务院侨办印发的《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国侨发〔2009〕5号),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华侨生可通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院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简称“全国联招”)就读中国内地高校。该考试是教育部单独为港澳台侨学生设计的专门高考,自1985年施行。

根据规定,报名参加“全国联招”的华侨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必须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4年(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报名时考生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全国联招”一般每年3月报名,5月的第三个周末考试。考试科目分为文史类和理工类,相较全国普通高考,该考试难度较低。据了解,2018年参加本科招生的高校有316所,比2017年增加10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名校在列。

外籍华人可报考“两校联招”

按照普通高考报名办法的要求,包括外籍华人在内的外国人参加高考,需要符合报名条件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此外,作为中国华侨高等学府,暨南大学、华侨大学每年均招收符合条件的华侨华人学生入学,入学途径分为考试入学和申请审核入学。

华侨考生及华人考生均可参加“暨南大学、华侨大学联合招收港澳台和华侨、华人及其他外籍学生入学考试”(简称“两校联招”),以报考暨南大学、华侨大学。学校将根据考试成绩,并参考中学阶段的成绩、操行评定、健康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择优录取。

“三侨生”身份认定程序

1.填写表格。申请身份认定的“三侨生”,可在相关机构上下载《“三侨生”身份认定审核表》(以下简称《身份认定审核表》),并完整填写。

2.提供材料:

(1)户籍证明。提供“三侨生”本人的户籍证明。

(2)身份证明。归侨学生、归侨子女需提供本人或父母一方的由省侨办颁发的《归侨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系华侨子女,应提供其父母一方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住在国居留证原件;我驻外使领馆或住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其父母一方持有的在住在国居留证的公证原件;在外实际居住时间证明(必要时提供出入境记录)。

(3)亲属关系证明。华侨、归侨的子女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考生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户籍中已明确亲属关系的,提供户籍复印件(检验户口簿正本);申请认定身份时,已保持五年以上抚养关系的考生,提供父母婚姻关系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领养关系证明。

3.审核认定。考生持学校发给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加分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政策加分登记表》)和上述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侨办或在读学校所在地的市侨办申请办理身份认定。受理侨办在严格审查、认真核实、确保符合认定条件,并留存相关材料后,在《身份认定审核表》和《政策加分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交考生返回学校。

“三侨生”身份认定所需材料(须知)

归侨学生

1、本人的户籍证明

2、本人的身份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本人由省侨办颁发的《归侨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归侨子女

1、本人的户籍证明

2、本人的身份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父母一方由省侨办颁发的《归侨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公证机关出具的考生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户籍中已明确亲属关系的,提供户籍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注:子女与归侨是扶养关系的提供父母婚姻关系证明,领养关系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领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两份)。

华侨子女

1、本人的户籍证明

2、本人的身份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父母一方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父母一方所持的住在国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我驻外使领馆或住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其父母一方持有的在住在国居留证的公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6、父母一方在住在国实际居住时间证明,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中计算,(必要时提供出入境记录)。

7、公证机关出具的考生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户籍中已明确亲属关系的,提供户籍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注:子女与华侨是扶养关系的提供父母婚姻关系证明,领养关系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领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两份)。

相关材料的要求

1、华侨子女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2、华侨子女父母一方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

3、外文翻译件需经公安部门认定的翻译机构出具。

4、是领养关系的需保持五年以上领养关系。

办理流程

1、高考:“三侨生”持政策加分表和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侨办办理,并填写浙江省“三侨生”身份审核表(一式两份),办理后一份交学生所在学校,一份留侨办存档。

2、中考:“三侨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侨办办理,并填写浙江省“三侨生”身份审核表(一式两份),办理后一份交学生所在学校,一份留侨办存档。

3、入学:“三侨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侨办办理,并填写浙江省“三侨生”身份审核表(一式两份),办理后一份交学生所在学校,一份留侨办存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