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有关养老金的消息令人哭笑不得:
咨询页面截图
一位宜春市民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留言称,“我市市民要多为国家想,现在养老金紧缺,大家不能只顾自己不顾国家,对于这种只顾自己利益的行为,却不为国家考虑的个人,已经丧失了做人的基本资格,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建议没收财产,直接驱逐出境。”
他还鼓励市民主动申请放弃领取养老金,“2020年1月起,对仍旧不主动申请的个人采取直接划扣社保金的办法,列入黑名单,并移送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市民建议原文截图
众所周知,社保制度是为了给退休老人生活兜底,对于符合要求的参保公民来说,退休后依法领取养老金是最起码的参保权利,也是最核心的参保目的。这种鼓励“主动放弃”养老金、行文表述近乎“大字报”式的建议,既违背社保制度创建的初衷,也无视公民个人权利,没有看到破坏契约的可怕之处。
所以,网友们的声讨也在意料之中:
这条消息也引起海外华人的关注。
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国内养老金的基本条件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须在国内办妥退休手续,并取得发放养老金的账户。只要符合上述条件,退休人员加入外籍后,也可继续享受相关退休待遇。
然而由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或是某些执行环节不到位,一些海外华人申请领取国内养老金时,遭遇或大或小的问题:
上世纪90年代,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统账结合的模式(社会统筹+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保障了退休生活。但很多老一代华人在改革之前已移居海外,没有相应法律规划他们的退休程序,他们也没有机会参与之后逐步完善的养老保险。
虽然1970年到1989年间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这段时期你没缴社保费但国家视为已缴),但不同地区推进这项工作的进度不尽相同。进度开展较慢的地区,其户籍原属的部分海外华人,因个人工作年限认定缺乏依据等因素,没有资格领取中国养老金。
某些海外华人,虽然已成功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但后续领取过程中,临时需要变更国内银行卡又因身份证被注销,难以进行后续操作。造成这一困局的原因,是一些原中国公民在加入外国国籍后,没及时向社保、金融等部门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登记(提供本人与原登记的中国居民身份证、中国护照持有人为同一人的证明),以致埋下隐患。
一边是渴望申领养老金却遭遇困难,另一边是领取无碍却“装清高”,难怪在某些海外华人眼中,那位市民“主动放弃养老金”的建议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为了让华侨华人老有所养,国内有关部门一直在努力。
比如不断扩大海外覆盖人群:1982年,出国定居者;1985年,加入外籍的华人;2004年,出国定居的归侨侨眷。
比如持续简政放权:自2015年7月1日起,中国领事可根据海外当事人的申请,为其出具“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申请人无须再提交离退休证明。
比如坚持提供便利化服务。为满足年长者办理审核表的需求,中国驻外使领馆通过异地办理、开设周末专场等方法,让办理人免除奔波和等待之苦。
但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目前仍有一部分外籍华人无法顺利领取养老金,老年生活面临困苦。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快脚步,让祖籍国养老政策惠及更多海外华人。
最后再为大家普及一下
外籍华人领取中国养老金
相关政策
一、在中国领取养老金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缴费年限达到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当地或行业法规为准)。一般情况下,领取养老金首先要在中国境内办妥退休手续,取得养老金账户。
二、加入外国国籍还能在中国领取养老金吗?
答:只要符合在中国领取养老金的基本条件,退休人员加入外国国籍后,仍可继续领取养老金。
三、办妥《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是否就可以在中国驻外使领馆领取国内养老金?
答:中国驻外使领馆不能直接发放退休金或养老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仅是当事人健在状况的证明,当事人是否具备领取国内养老金资格,由国内养老金发放部门审核决定。当事人如果不能回国办理领取养老金事宜,可委托国内亲人凭上述审核表到国内养老金发放单位办理。
四、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的程序是什么?
答:在境外居住的申请人,可向居住国使领馆递交申请。申请人通常应亲自到使领馆办理,向使领馆工作人员提供有效护照、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审核表。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办。除填妥的审核表及申请人有效护照、居留证(原件和复印件)外,代理人还须提交本人有效护照、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申请人30天内办理的委托公证书。连续三年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第四年应由申请人自行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一次。
综合 | 新京报 中国新闻网 人民日报海外版 中国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