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讯】经中国国务院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厦门、青岛、武汉、成都、昆明5个城市将实施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来自53个国家的人员,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4小时内确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客票,可以从上述城市有关口岸免签入境,分别在厦门市、山东省、武汉市、成都市、昆明市免签停留144小时。
据官媒新华社报道,此次在厦门等5个城市实施的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是对现行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进一步优化,一是延长了免签停留时间,由原来的72小时统一延长至144小时;二是增加了入出境口岸,免签过境人员可分别由厦门航空和海港口岸、青岛航空和海港口岸、武汉航空口岸、成都航空口岸、昆明航空口岸入出境。
2013年以来,国务院陆续批准了北京等18个城市实施对53个国家人员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以及京津冀、江浙沪、辽宁沈阳和大连实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为外国人短期来华旅游和临时商务访问提供了出入境便利。
过境免签政策适用国家名单是根据外国人入境过境数量和入出境国际航班等情况确定的。为保持政策的统一性,此次实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53个国家名单,仍按照已实行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的国家范围执行。(完)